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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问题的退换货:
办公耗材类:
如您在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所购买的办公耗材15天以内(发票开具之日起算)出现质量问题,应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立即与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联系并停止使用产品,并请将该产品送交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将依据经产品检测中心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进行退换货服务。
整机类(如传真机、打印机、电脑等):
如你在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所购买的整机类产品15天以内(发票开具之日起算)出现质量问题,您应立即与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并停止使用产品,将该产品送交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验。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将依据经产品检测中心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进行国家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服务。手机类产品的退换货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进行。
(2) 以下情况不能退换货:
1、因客户原因,造成商品外观及外包装、使用性能损坏时;
2、无故要求将货物随意更换成其他产品;
3、特别订货:应客户的要求、特别购买订制的商品,关于直接订单、代客户采购等不可退换货;
4、手机类和整机类产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条款执行,无质量问题不可退换货;
5、签订合同的按合同条款执行
因客户方原因造成退还货的,上海白银贸易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有偿的退换货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客户地址在内环线浦西段以内收取20元服务费。
客户地址在内环线浦西段以外(含宝山、南汇、松江等郊县地区)收取40元服务费,如客户需加急退换货,在内环线浦西段以内收取40元服务费,在内环线浦西段以外收取80元服务费。
外地客户不在服务范围之内。
退款时间:办妥退换货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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